買過《地球步方》以上幾本書的讀者注意囉~
2011年1月11日起,台灣旅客不用申請申根簽證,就可以前往歐洲35個國家及地區旅遊啦!
●免簽證的歐洲國家(共35國及地區)
西南歐:
英國、愛爾蘭、法國、摩納哥、馬爾他、安道爾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德國、比利時、荷蘭、盧森堡、列支敦斯登、瑞士、奧地利、義大利、聖瑪利諾、梵蒂岡、希臘、塞普勒斯
北歐:
冰島、瑞典、挪威、芬蘭、丹麥、丹麥的自治區:格陵蘭島、法羅群島
東歐:
波蘭、捷克、斯洛伐克、匈牙利、保加利亞、羅馬尼亞、斯洛維尼亞、愛沙尼亞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
●免簽證旅遊相關規定
雖然不用申請簽證就可以赴歐洲旅行,但還是有些相關規定必須遵守:
有效期限:6個月內最多可以停留歐洲90天
多次進出:在以上規定的90天內可以多次進出同一國家
行政裁量權:各國政府仍有權視特殊情況決定是否讓旅客入境,所以雖然台灣旅客享有免簽證的待遇,仍需要注意自身的行為。
美中不足的是,東歐的西巴爾幹半島6國(克羅埃西亞、塞爾維亞、蒙特內哥羅、馬其頓、波士尼亞及阿爾巴尼亞)目前仍需簽證,但外交部已經將這個地區免簽證旅遊當作下一階段主要目標。加油!外交部。